入伍已經一個多月了,看著許多對情侶一直分手,心中真的有點忿忿不平,拆散人家不會有啥好下場的,為什麼為國家盡義務~~~就得面對女友的離去,我不懂,這是什麼義務,一個月五千八薪水,卻被其他凹要做很多雜事,跟被人命令,當兵比台傭還不如,"是不是沒有理由",官大學問大,上面說什麼,下面就得緊張,下面一緊張就逼更下面的,慘的還是五千八的大頭兵啊,這是什麼世界,國家背著債務,你要買單,但是還得盡這種義務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lovea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